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验收结论为“通过”的单位,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自行打印验收证书留存。
验收结论为“复议”的单位,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自行打印验收复议通知书(带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红头文件),并按通知书要求补充资料后申请复议验收。
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单位,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自行打印验收结论(带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红头文件)留存。
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项目组成员,我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申请,不推荐其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联系人:吕睿,于英普
联系电话:88103477,88102191,88102149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果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