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让更多初创型、成长型科技企业得到便捷的科技信贷支持,根据《无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锡政办发〔2014〕185号)及《无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锡科综〔2014〕233号、锡财工贸〔2014〕151号),我市将于本月中旬前,组织开展今年最后一批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备案企业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经济、技术相关情况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具备申报风险补偿贷款资金池备案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或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
(二)有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三)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5%以上;
(四)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五)可持续发展前景好。
满足上述条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报纳入备案企业库:
(一)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应在300人以下,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4%;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3%;
(二)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创新团队”、省“创新创业人才”、市“530计划”和“东方硅谷引才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三)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企业、省软件企业、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
(四)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
(五)开展国内、国际产学研合作的企业;
(六)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
(七)符合管委会要求的其它条件。
已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或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的企业,须申报入库才可持续支持。
二、推荐备案程序
推荐程序与今年前三批相同,具体为:
1、区科技局会区财政局,共同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
2、申报企业于11月16日前,登陆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服务平台(http://cyzxzj.wuxi.gov.cn)“备案项目申请”相应栏目,按要求在线申报;
3、辖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确认申报企业的相关情况,对符合资金池支持条件的企业,由区科技局、区财政局通过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引导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企业备案子系统推荐;
4、经区科技局、财政局同意推荐的企业,在线打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科技局、财政局审核盖章。
5、区科技局、财政局于2015年11月20日前,联合出具加盖公章的《入库企业审核推荐汇总表》和推荐函,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送达地点为无锡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市科技局委托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地区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企业征询相关部门信用核查意见后,再经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列入备案企业库。
2、企业一旦入库,即进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绿色通道”,成为我市风险补偿贷款的支持对象,在一个备案周期内,经合作银行独立审贷批准发放后,即可列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
3、入库企业应在每年初,登录管理平台,如实上报上年度经济、技术等情况。区科技局会财政局复核库内企业情况,对已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区科技局会财政局确认后,将出库企业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财政局备案。
4、企业入库期内,一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重大经营风险,由区科技局会区财政局确认后立即取消入库资格,相关情况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备案。
5、企业备案常年申报、每季度集中评审,入库资格存续期不超过三年。
6、本次申报所涉及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等指标,须填报2014年度数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立群、唐 磊 (无锡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0-85617330、85617311
传真:0510-85617310
电子邮箱:wxkcjrb@163.com
联系地址:太湖新城金融一街国联大厦10号楼607室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