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除符合我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并进行注册登记、持合法有效的贷款卡,并经年度检审合格的各类中小型企业。
2.产权关系明确,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基本帐户开设在我行。
3.企业有比较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借款人和联保小组各成员的资产负债率在整个还款期内均应持续低于60%。
4.企业、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5.所有联保小组成员都应符合或超过我行设定的能够申请联保贷款的最低信用等级标准。
6.联保小组成员不是关联方或关系人。
7.贷款支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小企业联保贷款是指在我行辖区内由3-5个小企业组成联保小组(原则上按行业成立),我行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实行“企业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的原则。
文件名 |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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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会员展厅 | 进入会员展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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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额 | 万 | 净资产 | 万 | |
所属地区 | 所属行业 | 9 |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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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写
外部信用:未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