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条件
1、拥有固定的居所或经营场所,注册和经营地点在沧州及辖区内;
2、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主业突出、经营正常、股权结构清晰、管理相对规范;上年度(或向前推算12个月)可核查销售收入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订单项下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已有6个月以上的供货记录,且履约记录良好,并具有质量稳定、标准化程度高、市场前景较好的特点。价格波动较大或属于鲜活易变质或易于产生贸易纠纷的商品,不得办理;
5、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6、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7、如为出口企业须具有出口经营权,且出口的货物和手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原则上订单贷贷款发放前借款人资产负债率不超50%,发放后不超60%;净资产不低于贷款额的3倍。
9、要求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网银(企业、个人)、安装pos、代发工资、日均结算量不低于贷款额的50%。
10、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书面贷款申请;
(二)授信申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税务登记证;
(三)授信申请人验资报告、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授信申请人工商登记变更、查询信息资料;
(五)授信申请人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报告;
(六)授信申请人最近年度及月度的财务报表;
(七)授信申请人可核查现金销售收入相关凭证(银行流水、账单等);
(八)与核心企业贸易交易资料,包括:历史交易的商务合同或订单、货物签收单据、应收账款明细、回款账户账单等;拟申请授信的本年度待执行订单、商务合同资料。
(九)第三方保证人资料和抵押物合法产权证明(如有);
(十)贷款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投资案例:无
产品介绍
订单贷是指授信申请人收到买方有效订单或贸易合同、协议后,由我行对授信申请人提供短期资金融资,用于订单项下原材料或商品采购、加工、生产及储运等,并以销售回笼款项归还我行融资款项的业务。
额度、期限、利率
订单融资业务的融资金额一般不超过订单金额的80%,如订单项下有预付款,则为不超过扣除预付款后的订单金额的80%。一次性订单的融资放款期限根据最迟交货期加合理的收汇期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80天,按实际融资天数计息;连续型订单的融资可以采用循环额度的方式,额度的期限为1年,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对于发生过业务关系的贸易双发根据之前年度商务合同或订单的贸易周期和付款条款,预测核心企业未来回款金额、时间间隔,合理确定授信申请人的测算授信额度和分期还款计划。利率参照法定基准利率及结合我行相关政策执行。
文件名 |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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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会员展厅 | 进入会员展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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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额 | 万 | 净资产 | 万 | |
所属地区 | 所属行业 | 9 |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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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写
外部信用:未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