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集聚区管理办法(试行)》(中科园发〔2014〕48号,支持中关村亦庄园创业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按照中关村管委会统一工作安排,现就开展中关村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集聚区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受理要求
(一)国家级或北京市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或北京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关村留学人员创业园、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含中关村特色产业孵化平台)四类创业服务机构递交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A类申报表);其他创业孵化机构递交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B类申报表)。
(二)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二张)报送至开发区科技局。
(三)开发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中关村管委会进行审核,对确认为中关村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集聚区的机构,通过中关村管委会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注意事项
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各相关单位在截止日前报送材料。
联系人:朱维
联系电话:67886921
报送地址:博大大厦1307室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集聚区管理办法(试行)》(中科园发〔2014〕48号)
2.中关村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集聚区申报表(A类)
3.中关村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集聚区申报表(B类)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