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体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对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或其他有权部门核准登记,依法可以从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的企(事)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借款人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或其他有权部门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依法从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
★借款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信用等级评定在BBB级(含)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能提供房地产等优质抵、质押担保的可适当降低信用等级(若借款人经营时间不足1年的,可暂不评级)、资产负债率等条件要求;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取得立项、规划、土地、环保、安检等有权审核审批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等;
★建设项目须进行债项评级或项目评估,评级结果良好或项目评估可行;
★流动资金贷款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项目贷款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40%;
★能够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担保;
★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用途主要包括:
☆村电力交通水利和通信工程的建设和改造;
☆业科研教育和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业能源和环境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产品流通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他符合条件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期限应根据建设项目投产收益周期确定。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不得超过8年。
★ 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利率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和利率浮动范围以及风险状况和综合回报率合理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 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原则上须办理房地产、收费权等抵、质押担保。借款人不能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可由当地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和注册资本1亿元(含)以上(信用状况良好的担保机构,可适当降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在农村信用社缴纳不低于贷款额度20%保证金的担保公司共同提供联保。
1、借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农村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贷款的受理和调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由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受理和调查,实行双人实地调查制度。
3、贷款审查、审议和审批。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审查工作,贷款审查委员会进行审议,有权决策人进行审批,需上报咨询的,按有关程序咨询。
4、贷款的发放。信贷人员对审批同意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按规定程序办理发放手续,以转账方式将信贷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账户。
5、贷款的收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可实行分期还款方式。在建设项目取得收益后,农村信用社应按一定比例相应收回贷款,直至完全收回。
投资案例:无
业务简介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村电力通信、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包括饮水工程)、农产品流通、农业科研文化、能源和环境等设施的基本建设和改造贷款。
文件名 |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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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会员展厅 | 进入会员展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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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额 | 万 | 净资产 | 万 | |
所属地区 | 所属行业 | 9 |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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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信用:未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