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客户:
与我行已有两年以上业务合作关系,且具有新增临时性流动资金融资需求的优质企业
◆贷款期限:
“增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6个月(含)。
◆贷款金额:
“增值贷款”贷款金额根据企业资信状况、经营情况、发展预期、在我行的存量贷款金融以及特色产品规定的最高贷款额综合确定,增值贷款与其存量贷款的授信总额最高5000万元(含),且增值贷款与存量贷款的授信总额不得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00%。
◆还款方式:
按月、按季归还贷款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
无
◆产品简介:
“增值贷款”是指我行对已建立信贷业务关系的企业,在其以房产土地抵押的流动资金贷款(以下简称“主贷部分贷款”)存续期间内,为解决其临时性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向其提供抵押增值服务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文件名 |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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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会员展厅 | 进入会员展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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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额 | 万 | 净资产 | 万 | |
所属地区 | 所属行业 | 9 |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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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写
外部信用:未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