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仓单质押信贷业务的借款人,除必须符合省联社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且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从事本行业经营年限在两年以上,产品销售渠道稳定且周转速度快,无长期积压现象;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需以销售“质押仓单项下货物”来归还贷款的,借款人须在贷款社(行)开设仓物销售资金专用帐户;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仓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仓单有效期限,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仓单质押信贷资金只能用于短期流动性经营需求。仓单权利质押率最高不超过仓物价值的70%。
借款人提出申请→调查、审查、审批→仓单查询、查复及出质通知→签订合作协议、借款合同、仓单质押合同→仓单移交→发放贷款→货物出库管理→货物监控→贷款到期收回→仓单返还。
投资案例:无
仓单质押信贷业务是指农村信用社与出质人、保管人签订合作协议,以保管人签发的出质人的货物仓单交付给农村信用社作为质押担保,为借款人办理的短期信贷业务。包括仓单质押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出质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但不得为保管人。
仓单是指由保管人向存货人开具的、证明存货人与保管人仓储保管关系,用于提取所保管货物的权利凭证。
文件名 | 时间 | |
---|---|---|
发布单位 | 会员展厅 | 进入会员展厅 | ||
---|---|---|---|---|
年营业额 | 万 | 净资产 | 万 | |
所属地区 | 所属行业 | 9 | ||
简介 |
|
未填写
外部信用:未填写